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

如何辦理死亡除戶和退健保




辦理死亡除戶

(死亡除戶請家屬於三十天內申報,以免受罰)因死亡辦理除戶登記得由配偶、親屬、戶長、同居人、經理殮葬之人、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申辦,並請攜帶戶口名簿、死亡者及其配偶身分證(須配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相片1張)、申請人印章(或簽名)及國民身分證、死亡證明書(或相驗屍體證明書、死亡宣告者請附法院判決書),至戶籍地所在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



辦理退健保證明:


1.除戶謄本一份。
2.健保卡繳回。
3.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。







勞保眷屬往生給付---只能一人申請※家屬本身申請勞保三個月喪葬津貼應備文件:(直系血親擇保額最高者申請)至投保單位申請


1.死亡證明書一份。
2.除戶謄本一份。
3.申請書一份(至投保單位拿取,填寫後送回投保單位)
4.申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存摺影印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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