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

往生互助會更名重現 別受騙



市面上有很多打著 財團法人xx關懷協會,
社團法人xx家庭協會,以慈善社團的名義,
行吸金互助會的經營手法。尤以台中地區為多。
變相的吸金和行銷禮儀服務,吸金後,把葬儀工作超低價
發包給各地葬儀社。

本文討論可受公評之社會議題,非指特定個別公司。曾經有許多家這類社團要找我們團隊合作,
想利用我們禮儀團隊來為他們執行禮儀契約,
我們經過考慮之後,拒絕往來。
他們的經營模式----類似直銷,各地幹部
負責招人,每月會員要交數百到數千元,
參與人或其家人往生,
就可以獲得一筆一 二十萬的理賠並且將此理賠
與往生禮儀服務契約相結合。這類假藉 關懷協會之名,
並提供禮儀服務(變相的殯葬契約),那這些偽善社團就開始大筆的吸金,並且把理賠金和禮儀契約做結合,
再低價把禮儀服務轉賣出去,一魚多吃。

一開始會拿一些案例 理賠並大做廣告,然後開始吸收大量會員,誰也不知道那一天互助會會捲款消失,大家只看到前面幾個拿到理賠金/承辦高級禮儀服務的案子。這就是 著名 "龐氏騙局 "的手法,先理賠部份個案,等到吸金夠多,就可能捲款或倒閉。它們以合法社團為外觀,遊走法律邊緣,違反了保險法/殯葬管理條例 等相關規定,請大家要小心。
近年來有多家此類社團要來委託我們執行禮儀服務,經由評估,我們不參與各種可能產生弊端的經營方式。並提醒大家 要小心 變相的互助會/社團 。 不要輕信偽善社團的吹噓。
社團必須從事公益活動,不能從事營利行為或兼營互助會,即使業者打著合法立案的招牌,一旦兼營互助會即觸法。
1 合法生前契約,一定要符合法定條件,經由內政部核可。
2 不要輕信各種吸金行為。(互助會 ----效力極差 不可信)

3 禮儀總費用可以要求後收,(儀式圓滿後才收取尾款。)
報紙再次提醒,
希望大家注意到這種往生互助會的手法 請大家注意
往生互助會更名重現 別受騙

更新日期:2011/02/14 04:11
自由時報記者徐夏蓮/台中報導〕
違反保險法的往生互助會傳出死灰復燃,
還從口耳相傳改成直接發傳單打廣告!
改名家庭功德互助會
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,
指稱有「家庭功德互助會」招攬會員,
標榜一人參加、全家受惠,專幫買保險被拒絕、家有高齡長輩或患有絕症者,是否立案,可以參加嗎?社會局長王秀燕提醒民眾別受騙。對家戶發傳單招攬會員
最近一張「歡迎加入家庭功德互助會」的廣告宣傳單深入中市家戶,斗大「徵求」兩字,乍看以為是求才廣告,竟是徵求「家中有高齡長輩或患有絕症者」,號稱不論年齡大小、健康狀況,一人參加,父母、配偶、子女3代受惠,2月底前加入,還可隨加入會數的多寡,贈送各種禮品。業者表示,入會費2000元,每會月繳1500-1900元不等,參加3會送電鍋、12會送42吋液晶電視,至於投保內容只保「蒙主恩召」一項。
中市府︰非法死灰復燃
王秀燕指出,這是非法的「往生互助會」死灰復燃,只是改名為「家庭功德互助會」,之前各縣市都曾發生老人繳了錢往生後,家屬領不到錢的糾紛,甚至鬧上法院,民眾不要上當。社會局人民團體科也表示,內政部早已明文指示各縣市,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或類似保險之業務,
該種互助會只要涉及對價關係、保險利益、可保危險、危險承擔、危險分散等要件即構類似保險,非保險業經營保險業務者,可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金,民眾可報警處理,縣市政府可逕將業者移送法辦。
社會局表示,也有不肖業者以合法立案的社團做掩護,讓民眾誤以為向政府立案即是合法,但社團必須從事公益活動,不能從事營利行為或兼營互助會,即使業者打著合法立案的招牌,一旦兼營互助會即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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